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網(wǎng) Copyright ? 名律網(wǎng)版權所有
二手房交易的注意事項
(1)有沒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證,房屋產權證是否真實;
(2)房產面積多大;
(3)該房產用途是什么,是商用還是民用;
(4)該房產是否已經對外出租;
(5)該房產有沒有被抵押;
(6)有沒有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等。
其次,需要對售房者有較為全面的了解,主要有三點:
(1)查看房屋產權證上的產權所有人有幾位,是一位還是幾位共有;
(2)查看房屋產權所有人的身份證件,并進行對照;
(3)在簽訂房產買賣合同時,各位產權人必須全部到場,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場,則需要出具經過公證的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由委托代理人替其簽章。
第三,要對房屋上市交易資格進行審查,具體的講有如下方面:
(1)如果房屋為多人共有,則賣房人必須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證件及同意出賣房屋的書面文件;
(2)如果房屋已經出租,則須賣房人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
(3)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只有在抵押登記注銷或抵押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被抵押的房產才能進行買賣,因此,須賣房人提供抵押權人同意房屋出售的書面文件;
(4)如果要購買的房產已經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或者決定決定查封,該房產不能進行交易;
(5)如果要購買的房產是公房,則須了解所購公房是成本價還是標準價,如果是標準價購買的公房,在出讓時須按成本價補足費用;由于公房原單位對公房一般都保留優(yōu)先購買權,因此,還應當要求賣房人提供單位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另外,軍隊、醫(yī)院、學校的公房,由于其特殊性,在沒有取得單位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出售;
(6)如果要購買的房產是經濟適用房,還須賣房人提供政府機關允許其上市交易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