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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大家好,我是找法網特邀嘉賓律師:伍志銳。
防衛(wèi)過當,是指防衛(wèi)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防衛(wèi)過當?shù)臈l件:
第一,必須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這種不法侵害可能是針對國家、集體的,也可能是針對自然人的;可能是對本人的,也可能是對他人的;可能是侵害人身權利,也可能是侵害財產或其他權利,只要是為了保護合法權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實施的行為,就符合本要件。
第二,必須有不法侵害行為發(fā)生。所謂“不法侵害”,指對某種權利或利益的侵害為法律所明文禁止,既包括犯罪行為,也包括其違法的侵害行為。
第三,必須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第四,必須是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
第五,已經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