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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常在新聞中聽到某某富商被綁架的消息,那么你是否了解什么是綁架罪呢?綁架也是我國規(guī)定的暴力犯罪之一,對其的處罰最高可以是死刑,同時還要加處沒收財產(chǎn)。下面,小編為你具體講解綁架罪的有關知識。
一、什么是綁架罪
(相關資料圖)
綁架罪,是指勒索財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蛘呓壖芩俗鳛槿速|的行為。根據(jù)刑法第239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案:(1)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chǎn);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2) 犯前款罪,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3)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二、綁架罪的罪數(shù)形態(tài)問題
從司法實踐分析,綁架罪罪數(shù)形態(tài)的認定主要存在于以下二種情形:一是在綁架罪實施過程中又犯其他罪刑,二是實施組織罪行為過程中又犯綁架罪的,本文僅就第一情形加以探討。我們知道綁架罪侵犯的是復合客體,犯罪行為人侵害的不僅是被害人的人身健康,有時還涉及到生命及健康權。
1、致人重傷或死亡的情形。犯罪分子在綁架行為實施過程中,除了非法劫持人質剝奪其人身自由權,有時還造成被害人重傷和死亡結果的發(fā)生。是否定綁架罪和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實行數(shù)罪并罰?筆者認為,這種情況下,不應按數(shù)罪并罰來處理,行為人實施綁架致人重傷、死亡結果的發(fā)生有時并不是犯罪分子追求的結果,而是綁架行為的連帶行為,這種嚴重的法律后果并非出于行為人主觀上的兩種獨立的犯意,也非兩個獨立行為,刑法理論上稱之為想象競合犯,即行為人出于一個故意,實施一種行為"綁架毆打致人重傷或死亡。"結果觸犯數(shù)個不同罪名,是想象的數(shù)罪而不是實質數(shù)罪,應當擇一重罪處斷,以綁架罪結果犯量刑處罰。因為重傷或死亡作為綁架罪判處死刑的法定情節(jié),作為包容犯可作綁架情節(jié)從重處罰。
2、綁架人質同時劫取財物。關于這一點理論界分歧很大。行為人A綁架被害人B之后,同時又劫走B身上人民幣3000元。某法院以綁架罪情節(jié)從重處罰,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對此筆者持有異議。理由有:(1)從主觀目的內容看,行為人綁架被害人是出于勒索錢財為目的,在未搶劫被害人錢款之前,其目的具有單一性,見被害人錢物后,又采取暴力、脅迫等手段劫走現(xiàn)金3000元,符合我國刑法關于搶劫罪的全部構成要件,應該將綁架行為和劫錢行為看作是在兩種不同主觀意識支配下的兩個獨立犯罪行為。(2)刑法關于綁架罪和搶劫罪并未規(guī)定兩者可以相互吸收和包容。(3)對已滿14歲未滿16周歲這一年齡段犯綁架罪,一般情節(jié)未規(guī)定負責刑事責任,可定搶劫罪以解決這一責任或缺的問題。綜上所述,應定綁架罪和搶劫罪,實行數(shù)罪并罰④。
3、綁架殺害人質后又劫取財物。綁架殺害人質定綁架罪無疑,那么人質被害后,犯罪行為人劫走財錢是否應當作為綁架罪從重量刑情節(jié)考慮?抑或是一個獨立的罪名?筆者認為,犯罪行為人殺人又劫財是出于兩個犯意和兩個行為,結果觸犯二個罪名,應當以綁架罪和盜竊罪并處。
由于綁架罪的暴力性,往往會造成被綁架人的人身損害,嚴重的甚至還會導致被綁架人的死亡。因此,在對綁架罪進行量刑處罰的時候需要充分考慮行為人的具體行為,看看是否有對被害人造成身體上的傷害,然后再進行相應的量刑。
綁架罪的行為方式有哪些
犯綁架罪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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