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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在我國本身就屬于重罪,而其中,要是行為人還有多次搶劫行為的話,那么此時對其的處罰就會更重了,最高可以判處行為人死刑。由于關系重大,因此在定罪處罰之前,需要先做出嚴格的認定才行,那么,連續(xù)犯多次搶劫如何認定,會加重處罰嗎?
【資料圖】
網友咨詢:在同一地點同一晚搶劫2次,量刑是算幾次?兩次相差時間不大。
山東魯泉律師事務所沈衛(wèi)杰律師解答: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四)項中的多次搶劫是指搶劫三次以上。
對于多次的認定,應以行為人實施的每一次搶劫行為均已構成犯罪為前提,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對于行為人基于一個犯意實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點同時對在場的多人實施搶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實施連續(xù)搶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點連續(xù)地對途經此地的多人進行搶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對一棟居民樓房中的幾戶居民連續(xù)實施入戶搶劫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
而在對多次搶劫作出認定的時候,要考慮到法律中規(guī)定的多次就是指三次及其以上的搶劫行為。當然如果搶劫獲得了財物的話,在處罰的時候還需要結合搶劫數(shù)額來判刑。
法律中規(guī)定多次搶劫行為至少應該達到3次以上,否則的話就不能認定為多次搶劫。當然,一旦認定的話,那么就會對行為人處10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沈衛(wèi)杰律師解析:
“多次搶劫”應當排除連續(xù)犯的場合。如前所述,刑法對于多次搶劫作為搶劫罪的情節(jié)加重犯,主要是出于對犯罪人主觀惡性的考慮。而連續(xù)犯是出于一個故意而連續(xù)實施的符合同一個犯罪構成的行為,不能體現(xiàn)行為人搶劫故意的持久性。
關于多次搶劫是指在多長時間內搶劫3次以上,通常認為,“只要是在追訴時效內依法應當追訴的搶劫行為,都應當予以計算,作為搶劫的次數(shù)。”
搶劫罪犯罪構成
(一) 搶劫罪客體要件
搶劫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的人身權利。對于搶劫犯來說,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搶劫財物,侵犯人身權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種手段。正因為 如比,本法把搶劫罪規(guī)定在侵犯財產罪這一章。
(二) 搶劫罪客觀要件
搶劫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強行劫取公私財物的行為?!∵@種當場對被害人身體實施強制的犯罪手段,是搶劫罪的本質特征,也是它區(qū)別于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和敲詐勒索罪的最顯著特點。
(三)主體要件
搶劫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依《刑法》第17條規(guī)定,年滿14周歲并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該罪的主體。
(四)主觀要件
搶劫罪在主觀方面表現(xiàn)為直接故意,并具有將公私財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沒有這樣的故意內容就不構成搶劫罪。如果行為人只搶回自己被騙走或者賭博輸?shù)呢斘?,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不構成搶劫罪?/p>
如果對方是屬于多次搶劫的,這種行為,那么肯定會加重處罰的,因為在搶劫罪的加重處罰情形中,就已經規(guī)定了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shù)額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