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備2022018928號-30 投訴舉報: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網(wǎng) Copyright ? 名律網(wǎng)版權所有
勞動法關于加班費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平時工資2倍的加班費;在工作日安排勞動者加班,支付不低于平時工資1.5倍的加班費;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平時工資3倍的加班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