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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報案后一般七天內(nèi)立案,但具體的破案時間是不確定的。公安機關接到犯罪線索的,需先審查,再決定是否立案。公安機關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并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法律快車提醒您,派出所報案立案流程如下:
1.當群眾遭遇不法侵害時,或者發(fā)現(xiàn)犯罪線索時,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對于群眾上門報案的,在一般情況下,民警會要求寫報案材料,做詢問筆錄,派出所同志會進行接報案登記,接受證據(jù)材料;
3.在認定有犯罪事實時,即進入立案偵查程序;
4.如果認定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jié)輕微不當作犯罪處理,則決定不予立案。
報案地點不一定要在案發(fā)所在的派出所報。根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和公民個人報案,應按事件的性質(zhì)和法定的案件管轄范圍及時向有關司法機關報案。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屬于口頭報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jīng)宣讀無誤后,由報案人簽名或蓋章。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