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標準是多少?
車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標準是多少,并無統(tǒng)一規(guī)定,精神損害撫慰金要結合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經濟能力,以及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確足。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參照整個民事領域的精神損害賠償的標準,確定賠償數額的計算方式,并結合現(xiàn)有的相關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作出以下考慮因素,僅供參考:
1、受害人死亡的,對死亡者本人予以賠償1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不以受害人年齡作為參酌因素,直接計算10倍;對死亡者近親屬予以賠償2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死亡賠償金,該死亡賠償金應根據受害人的年齡大小因素進行計算扣除,即對不滿16周歲的,年齡每減少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于5倍;對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倍賠償數額,最低不少于5倍。
2、受害人致殘疾的,首先對傷殘者之殘疾確定賠償數額上限,即從傷殘之日起予以計算20倍的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殘疾賠償金,該殘疾賠償金不依受害人年齡為參酌因素,然后采用以司法鑒定方式評定受害人的傷殘等級或喪失勞動能力等級(按十個等級計算);最后依據該不同等級,在上述計算所得賠償上限范圍內,確定受害人可能獲得的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基本檔次。
3、對于未達殘疾程度的受害人給予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可以司法鑒定方式評定輕傷、重傷標準來劃分等級。輕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重傷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根據其程度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平均生活費的35倍。毀容或胎兒流產者,其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可根據其程度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地年人均生活費的10倍,60周歲以上的可適當減少。但對未達殘疾程度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依其情節(jié)一般不能超過殘疾賠償金,如一般情節(jié)輕微的,可只判令加害人賠禮道歉或定期看望。上述死亡賠償金、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未考慮雙方責任分擔、受害人身份及社會地位等因素,這些因素在確定最終賠償數額時應予酌情衡量。
二、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參考標準是什么?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
2、侵權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權人的經濟狀況;
5、當地的生活水平。
在我們的現(xiàn)實生活當中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導致他人受到了非常嚴重的傷害,比如說已經達到了傷殘等級,那么這個時候是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的,至于具體的賠償和金額大小應當根據受害的具體情況,還有就是需要結合行為的過錯程度來綜合的判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