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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賣騎手交通事故公司有沒有責任
【資料圖】
做騎手,出了交通事故,如果是上班期間公司有責任,如果是下班時間,公司沒責任。從法律上看外賣員送外賣途中意外。需要承擔責任的是雇主和侵權方。顧客是被服務者,與外賣員并沒有法律意義上的人身損害或勞動關系,因而不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且經(jīng)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yè)病;
(四)失業(yè);
(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二、騎手送餐途中撞傷路人,誰為賠償買單
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zhí)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外賣平臺運營商只是通過外賣App向配送平臺公司提供居間媒介信息并收取服務費,與騎手沒有雇傭關系,也不參與配送業(yè)務經(jīng)營,故外賣平臺運營商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規(guī)定了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這種責任屬于替代責任,即由用人單位代替工作人員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賦予用人單位對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shù)臋嗬?,這一追償權作為權利,用人單位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棄。若騎手對事故的發(fā)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配送平臺公司有權在其承擔賠償責任后,向騎手追償。
三、外賣騎手的合同性質(zhì)應如何認定
根據(jù)《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來看,是否構成勞動關系應從以下三個方面綜合判斷:
首先,是否有勞動力換取勞動報酬的合意;其次,是否具有人格從屬性;最后,是否具有經(jīng)濟從屬性。
1. 是否具有勞動力交換勞動報酬的“合意”
這種“合意”要求雙方存在“勞動者出賣自己的勞動力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支付相應勞動報酬”的意思表示,這是勞動關系成立的前提條件。
司法實踐中,有的騎手隨意加入某個送餐團隊,又拒絕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甚至連自己工作的公司名稱都不清楚,則可認定雙方?jīng)]有締結勞動關系之合意,司法實踐中一般不支持勞動者確認勞動關系的訴請。
2. 是否具有人身從屬性
勞動者的人身從屬性是勞動者將自己置于企業(yè)的控制管理之下,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會對勞動者內(nèi)心產(chǎn)生強制干預,雙方存在明顯的隸屬關系。
根據(jù)平臺用工的經(jīng)營管理模式和特點,審查騎手對每日完成的送餐數(shù)量判斷其工作時間是否達到全日制用工時長,是否存在長期、持續(xù)、穩(wěn)定的特點來確認騎手與配送服務商還是平臺公司建立勞動關系。
例如,在本人辦理的謝某某與某網(wǎng)紅咖啡店確認勞動關系糾紛一案中,騎手謝某某負責為咖啡店(咖啡店將配送業(yè)務外包給天津某配送服務商)提供送餐服務,但謝某某不受咖啡店的管理和控制,而是通過其手機中app軟件自行決定是否接單,接單后的送餐工作也無須由本人親自完成(可以轉單給其他人)。
謝某某沒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且工作時間自由,故法院判令謝某某與咖啡店不成立勞動關系。
3. 是否具有經(jīng)濟從屬性
經(jīng)濟從屬性是指企業(yè)根據(jù)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通常這一勞動報酬是勞動者的最主要的生活收入來源。
當前,兼職外賣騎手仍為當前互聯(lián)網(wǎng)用工模式下的主流,他們利用閑暇時間從事“打零工”的送餐服務,報酬根據(jù)配送的訂單數(shù)量計算,多勞多得,因此兼職騎手對平臺公司的經(jīng)濟從屬性較弱,雙方不構成勞動關系,系松散、臨時的勞務關系。
對于將送餐業(yè)務作為自己主要生活來源的全職騎手來說是否構成勞動關系?
司法實踐中,對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全職騎手,審判機關需要重點審查向騎手支付工資的是配送服務商還是平臺公司。
如果平臺公司直接向騎手支付工資,且工資按月結算,工資金額也相對穩(wěn)定,騎手的工作時間達到了全日制用工時長,則可以判定騎手系與平臺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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