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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賠償金計算方法: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10%)×賠償年限;工傷七至十級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10/8/6個月;其他。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yè)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yè)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