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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近年來,上海發(fā)布了一系列的限購政策,政策條款較多,下面我僅就主要條款作簡要分析。
《上海關(guān)于促進本市房地產(chǎn)市場平穩(wěn)健康有序發(fā)展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規(guī)定:
首先,是單身人士(包括未婚、離異)的情況分析:
上海戶籍單身人士,個人單獨名下有房的,限制購買;個人單獨名下無房,但和父母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共有不超過2套住房的,可新購一套住房;超出該數(shù)量者限制購買。
非上海戶籍單身人士均被限購。
其次,是已婚人士的情況分析:
一、夫妻雙方都是上海戶籍的,在2011年1月30日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過2套(含2套)可新購二套住房;若一方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如前述情況的,可新購一套住房;若其中一方和父母共有超過4套(含4套)住房的,限制購買。
二、夫妻雙方有一方是上海戶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戶籍,需提供滿5年社保或滿5年個稅證明,可購買兩套房,首套房產(chǎn)證可單獨上非上海戶籍一人,第二套房產(chǎn)必須上海戶籍的人上產(chǎn)權(quán)證。
三、夫妻雙方均非上海戶籍的,家庭限購1套上海住宅,但夫妻雙方必須至少有一人社保或個稅,自購房之日前連續(xù)繳納滿5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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