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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離婚辦理手續(xù)會因為離婚方式的不同而不同。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起訴離婚。
如果是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應持有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婚姻登記機關應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fā)給離婚證。
如果是起訴離婚,起訴離婚的一方需要寫離婚起訴書,并收集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法院會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fā)出起訴狀副本,并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fā)送傳票。
開庭之后,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yǎng)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