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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chǎn)損害賠償訴訟時效是多久?
財產(chǎn)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算,有無人身損害不影響財產(chǎn)損害賠償?shù)恼埱髸r效。
侵權損害賠償訴訟時效計算方法: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六個月內(nèi),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知道侵權之日起計算。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shù)?出售質(zhì)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訴訟時效中斷是指因有與權利人怠于行使權利相反的事實,使已經(jīng)過的時效期間失去效力,而須重新起算時效期間的制度。